冠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09:31:3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路东首;邮编:252500;电话: 0635-7173620;邮箱: (gxgajwm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冠县公安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目录,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制定《冠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对提高解读和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总体要求。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16条,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示、财政信息等方面信息。发布政策解读2篇,其中主要负责人解读1篇、图文解读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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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冠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严密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做好网站内容建设,持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功能。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建好用好“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服务群众举措和安全预警提示,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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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

强化队伍建设,聚焦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强化督导检查,按要求做好日常公开和整改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取得实效,但仍有不足,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方面。

(二)改进情况

强化公安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今后,对安全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更多运用动画、视频、图解等可视化方式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冠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冠县公安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严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积极组织培训,加强服务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6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1月8日,在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临之际,冠县公安局在特巡警大队举办了“警营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邀请聊城市自媒体代表、市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第四实验幼儿园师幼代表、县公安局退休民警代表等300余人零距离观摩、体验公安工作和警营文化。通过此次警营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加深入的了解冠县公安的工作和生活,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搭建了警民和谐之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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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