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0:04: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路199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7173620;邮箱:gxgajwm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大公开力度,优化公开目录,进一步提高冠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解,对提高解读和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总体要求。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公安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5条,包括机构职能信息23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户籍管理领域信息公4条、治安管理信息5条、其他信息14条;“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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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读回应情况。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2篇,其中领导干部解读1篇、图文解读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冠县公安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各警种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严密规范。对于拟公开的信息做到审核严密,不允许出现错字漏字,并且责任到人,做到“谁公开谁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为重要发布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好政务新媒体宣传方式,建好用好“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服务群众举措和安全预警提示,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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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加大内部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规范办理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往更深更实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相对薄弱,距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改进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联动,扩大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社会监督和宣传作用,营造良好政务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重点工作,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服务保障水平,以高标准政务公开助推公安工作发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提案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8件,截至目前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加深广大警属、社会各界人士对警营的认识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2023年1月10日,冠县公安局在特巡警保障大队组织开展了“110警营开放日”主题活动。通过此次警营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更加深入的了解冠县公安的工作和生活,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搭建了警民和谐之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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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