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4:59:4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635-7173620,电子邮箱:gxgajwm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了《冠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等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1条。1、政府网站发布44,其中,治安管理信息8条、占比18%,“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8条、占比18%,财政信息6条、占比14%,行政执法公示信息6条、占比14%,其他信息16条、占比36%。2、“冠县公安”、“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89条。3、“冠县公安”微博账号发布信息128条。

三是解读回应数量。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解读,通过“冠县公安”、“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转发了《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文明养犬倡议书相关解读5篇,提醒广大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增强法律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增长1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户籍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不予公开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细化各警种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必经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依托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户籍管理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户籍管理、身份管理有关事项的服务指南信息。

2、通过“冠县公安”“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冠县公安”微博账号,开展32次新媒体主题宣传,涉及常态化发布公安重要工作、典型案件、暖心警事、防范提醒等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具体抓,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2人专门负责的工作格局。积极参加市、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办公室并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力度需加强。2021年本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1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4,占比4%“冠县公安”、“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89,占比87%“冠县公安”微博账号发布信息128,占比9%。“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本单位主要发布渠道,发布信息数量与微信公众号数据差距较大,原因是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负责科室不同,工作联系较少,导致信息发布渠道单一。

(二)改进情况

提升政府网站发布数量。办公室加强与宣传科室的工作联动,每天与宣传科室做好工作交接,对于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更新,保持步调一致,拓宽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根据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做好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及时回应关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承办政协提案4件,办复率100%。严格《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增强社会治安防控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21年3月25日,冠县公安局在特巡警大队组织开展了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此次开放日活动展示了公安机关作风整顿和实战练兵取得成果,征集社会各界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冠县公安工作的了解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