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6 09:35:00

冠县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冠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0年,冠县公安局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市公安局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冠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一指导、协调、推进、督导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冠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于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县公安局除了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冠县公安局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0年,冠县公安局通过上述渠道实际发布各类信息27余条,其中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治安、户政、网络管理、禁毒、法治建设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县公安局在窗口单位设置了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冠县公安局还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县公安局未接到人民群众申请的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截至目前,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冠县公安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冠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

行政强制

3

0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2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三是要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制定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二是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