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09:1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冠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冠县公安局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市公安局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冠县公安局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冠县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累计79条,主要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会议信息、政策文件与解读信息、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执行公开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信息、法治建设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以及基础建设、组织管理、政府开放日、通知公告、政务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当事人依申请信息公开1宗,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我县公安局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分工、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程序及其公开时限,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检查有标准,使我局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冠县政务网信息这一公开平台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统一指导、协调、推进、督导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大对各类动态类、重点建设领域、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反映社情民意、实现政民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方便人民群众了公安工作,提高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热情,增加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冠县公安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宣传科、法制齐抓共管,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三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行政领导机关、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制度管人管事。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共发文63余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4

行政强制

5

0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3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要问题。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深度有待加强,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改进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开展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