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6-0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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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公安局
2025-06-03
冠县公安局单位职能及执法岗位信息
单位职能 | ||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三)抓好全县公安法制建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组织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六)组织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做好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留置室等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四)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干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承办县政府禁毒委员会、打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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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岗位信息 |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联系电话 |
治安管理大队 | 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管理;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指导治安联防队、群众治保会、内部保卫组织的建设工作;指导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除外)等有关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及重要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征兵、招收飞行员的政审工作。下设办公室、治安管理中队、治安行动中队、基层基础中队、经济保卫中队。 | 0635-717346 |
实有人口管理大队 | 研究制定全县户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户籍、流动人员、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 0635-7173028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非法移民和难民甄别事务;组织、指导、监督对人员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全县出入境证件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 0635-7173501 |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 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工作。 | 0635-717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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