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12-2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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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12-20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解读背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引领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二、决策依据
为加强我县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和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8〕41号)文件精神。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建立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规范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责任,健全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基本完善的政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四、重要举措
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政府信用评价地方标准规范,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务员诚信、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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