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16 17:00:00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的通知》、县政府的要求,由冠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

  1. 根据《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冠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冠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根据本年度发改局工作特点,对指南和目录进行了一定的完善,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经济运行分析、重点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等工作信息发布作为重点,要求及时有效发布此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全局干部职工都明确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和充实了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为保证局机关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公开及时、全面、有效,特建立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由政务公开督察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民主评议制度

1、评议内容:是否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应公开的项目全部进行了公开;政务公开是否及时,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公开的形式是否便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是否畅通,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并及时反馈。

2、评议形式: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及部分服务对象组成评议组,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组采取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实际查看发改局网页运行状况,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定期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对各科室和工作人员的综合考核中,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和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总评。总评结果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

(三)责任追究制度

各科室和工作人员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领导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材料;

(2)政务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3)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

(4)不及时处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员包庇纵容的;

(5)其它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不按要求整改的。

2、责任的认定

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局机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按以下办法确定责任:

(1)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后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由主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3)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3、责任追究的形式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有关科室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发改局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重点项目建设。对全县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重点项目的建设运行、每季度完成情况以及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等方面进行公开,全面梳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公开行政审批流程。以最新修订的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法令、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县项目建设工作的实际,印发审批流程宣传材料,免费提供群众使用,让群众知道报建项目每一步的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和下步要求,使每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制度化”,整个报建过程一目了然。三是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及时向各单位公开我县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告,通过多种方式让相关单位参与项目建议,充分表达意见,使行政行为更加趋于公正、合理。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们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公开了发改委的政策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职能职责、领导分工、业务类等信息39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发改局工作。

公众通过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发改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可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对重大决策、重要措施、重大事件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指定专人负责答复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统计及分析。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8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信函申请数1件,已按时答复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历年累计: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公诉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历年累计:无。

八、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要经局领导审批,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在工作中,审查机构认真落实审查职责,切实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管理、有专人负责。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严格程序,落实责任。对局制发的文件,实行由分管领导初审、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2、改进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及时发布、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为群众提供一扇方便快捷的“窗口”。三是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要多学习取经,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努力实践,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1.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