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715250043377942/2020-46131104

发布机关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成文日期

2020-08-12

标题

关于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8-12

发文字号

冠发改价格〔2020〕23号

关于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冠发改价格【2020】23号


冠县殡仪馆: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 告》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 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 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根据我县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火化、遗体接运、遗体存 放、骨灰寄存,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火化费(环保型拣灰炉):800元/具(7岁以下儿童减 半)

2、遗体接运费:260元/具(需提供消毒、抬尸服务的 收消毒费50元/具,抬尸(馆内)60元/具)

3、遗体存放:160元/具/天(含冷藏, 一天内不足12小 按0.5天计算,超过12小时按1天计算)

4、骨灰寄存费:100元/年/盒(含证)

以上收费已实行政府补贴:火化费全部减免、遗体接运 费全部减免、遗体存放费减免三天、骨灰寄存费减免一年。

本批复自2020年8月12日起实行。请在收费场所醒目 位置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以及减免部分予以公示,自觉接 受社会监督。此收费标准自2020年8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11日,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报。期间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2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