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3377942/2025-45951264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2025-05-13
关于冠县第一中医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有效
无
2025-05-13
冠发改价格〔2025〕23号
关于冠县第一中医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冠发改价格〔2025〕 23号
冠县第一中医医院:
你院《关于冠县第一中医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发改价格〔2015〕2975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25号)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 改价格〔2020〕13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其它医院的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你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继续执行原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所有入院车辆院内停车2小时给予免费,超出时间 后,按1元/小时收取停车管理费,(超出不足1小时不计入收费时间)。
(二)院内停车超过24小时的车辆,按天计算,18元/天。
二 、下列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 一)门诊病人车辆凭就诊卡免费停车(当天有就诊卡使 用记录的),时间段:7:00—19:00。
(二)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凭住院凭证免费停车,出院时凭出院病人的身份证免费停车。
(三)特殊车辆:如执行任务的军车、救护车、消防车、 警车、市政工程抢修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等(持有效证件), 免收停车费。
(四)业务来往及行政车辆:由相关人员去办公室打印二维码免费放行。
三、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你院应加强对停放车辆管理和服务,维护正常的停车秩序; 收费应当使用正规票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此收费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报。期间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3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