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3377942/2024-45951246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2024-07-22
关于冠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有效
无
2024-07-22
冠发改价格〔2024〕29号
关于冠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冠发改价格〔2024〕29号
冠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冠县人民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申请》 已收悉。为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规范停放秩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关于转发发改价格 〔2015〕2975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25号)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其他医院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冠县人民医院5处停车场(冠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前、冠宜春西路文化广场、水利局家属院南侧、体育场路北头政府南侧以及医院对面静雅宾馆内,近270个停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所有进入该院停车场的车辆2小时内(含2小时)给予免费停车,超出时间后,按1元/小时.辆收取停车服务费。(超出不足1小时不计入收费时间)。
(二)所有进入该院停车场停车超过24小时的车辆,按天计算,18元/天.辆。
二、下列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门诊病人车辆凭就诊卡免费停车(当天有就诊卡使用 记录的),时间段:7:00—19:00。
(二)住院病人住院期间凭住院凭证免费停车,出院时凭出 院病人的身份证免费停车。
(三)特殊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市政工程抢修车,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持有效证件),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业务来往及行政车辆:由相关人员去办公室打印二维码免费放行。
三、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你院应加强对停放车辆管理和服务,维护正常的停车秩序,收费应当使用正规票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收费标准自2024年7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22日,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报,期间如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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