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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50043377942/2018-26728735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工业、交通其他

成文日期

2018-02-27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18-02-27

发文字号

冠政办发〔2018〕7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意见

冠政办发〔2018〕7号


根据省、市关于切实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对黑龙江、吉林省查处顶风新上“地条钢”情况通报的紧急通知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到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艰巨性、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驰而不息、常抓不懈。要在梳理总结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针对当前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完善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异地转移的具体措施。为巩固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现就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打击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负总责,开发区、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依据逐级签订的承诺书和责任书,加强监管,尽职履责。要建立巡查制度,发挥好网络舆论、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对发现疑似“地条钢”的企业,露头就查,查准即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二、切实落实部门责任

发改、经信、国土、环保、市场监管、住建、安监、综合执法、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企业注册、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流通使用、安全生产、用电异常大户等环节严查严管,堵住源头,使“地条钢”企业没有生存空间。发改部门负责取缔“地条钢”综合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及时向县领导做好汇报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方案制订工作;经信部门负责定期调度涉钢企业用电量情况,具体协调查处信访件及处理“地条钢”企业关停拆除有关事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强钢铁产品质量管理和生产许可证管理,对取得钢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定期进行核查;加强对钢铁企业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市场流通环节的“地条钢”销售行为;环保部门负责全面调查钢铁行业环保情况,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国土部门负责全面调查钢铁行业土地使用情况,发现违法占地情况,负责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安监部门负责全面调查钢铁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住建部门负责对建筑领域钢材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坚决杜绝使用“地条钢”情况;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加强对全县“地条钢”生产、销售企业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协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供电部门负责加强对企业用电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定期向经信和商务部门提供涉钢企业用电情况,依法依规对“地条钢”企业停止供电。

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分片区督导负责的工作要求,对所负责督导区域取缔“地条钢”工作负长期监督、指导、验收责任,要经常到所负责区域检查、督促,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督查发现的顶风新上“地条钢”企业、生产销售“地条钢”等问题,以及核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消极应付、漏报、瞒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县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对党政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组织领导

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思想认识到位、职责任务到位、工作举措到位、落实责任到位的要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附件:1、冠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冠县人民政府打击取缔“地条钢”分包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名单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冠县“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新乐   冠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存吉   冠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呼庆国   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人、桑阿镇党委书记

陈新华   县经信和商务局局长

冯庆琪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

靖  军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吕金章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学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

李东朝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伟东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东古城镇党委书记

张洪伟   县供电公司经理


附件2:

冠县人民政府打击取缔“地条钢”分包县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名单


主管部门

负责人

乡镇

发改局、综合执法局

呼庆国、张伟东

经济开发区、烟庄街道、 店子镇

经信局和商务局、综合执法局

陈新华、张伟东

清泉街道、崇文街道、 东古城镇

国土局

冯庆琪

万善乡、清水镇、北陶镇

住建局

王学广

贾镇、定远寨镇、辛集镇

环保局

靖军

桑阿镇、梁堂镇、斜店乡

市场监督管理局

吕金章

柳林镇、范寨镇

安监局

李东朝

兰沃乡、甘官屯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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