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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05-15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主体名称 |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方式 | 0635-5232962 |
办公地址 | 冠县红旗北路109号 |
| 机构职能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监测、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 (十二)研究提出全县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拟订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 (十四)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口支援协作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五)贯彻执行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研究,参与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县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 (十六)贯彻执行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省、市能源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十七)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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