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2-13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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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02-13
政策吹风会:《关于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2月13日,冠县举行政策吹风会,冠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学章同志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关于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相关内容。
主持人: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文件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县发展和改革局董学章同志为大家介绍文件的相关内容。
董学章: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董局长介绍一下该文件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董学章:根据县教体局提报申请,依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的管理权限和《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19〕1222号)以及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聊发改成本〔202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收费标准。
主持人:文件出台有什么目的呢?
董学章: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幼儿营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主持人:文件有哪些工作举措呢?
董学章:通过开展成本调查、部门会商,在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制定了收费标准,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划分的省级示范、省一类、省二类、省三类的类别进行收费。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城区的492元/月.生、乡镇(街道) 的251元/月.生,省一类幼儿园城区的462元/月.生,省二类幼儿园城区的442元/月.生、乡镇(街道)的200元/月.生,省三类幼儿园乡镇(街道)的150元/月.生。
主持人:何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董学章:服务性收费有伙食费、校车服务费;代收费有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主持人:和原来的旧政策相比,新政策有什么差异呢?
董学章:根据非义务教育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发展水平、百姓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幼儿园分类等级,坚持优质优价,适当调整幼儿园保教费,以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质量提升,使幼儿享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根据县发改局对部分公办幼儿2017-2019年保教费成本审核结果,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增加20元左右。
主持人:非常感谢董局长的详细讲解,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具体联系人:王俊霞
咨询电话:1367638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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