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6-01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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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06-01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增长、保就业、促消费鼓励政策的通知》中的新经济新业态奖励政策有哪些?
种类 | 条件 | 奖励 |
新经济新业态 | 纳入统计的网货供应链中心运营企业,对接大型MCN等带货企业10家以上、链接本地产品5个品类以上、单品供应链年网络销售额超过200万元、本地产品总网络交易额每年超过1000万元的 |
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
本地产品网络销售额每年3000万元以上 | 给予物流上行总费用最高20%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
网货集中发货中心入驻电子商务企业20家以上,集中包装、集中发货、年发件量达到全县总量20%以上的 | 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 |
纳入统计库、年度网络零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企业,增幅高于全县网络零售额增幅,排名前5位的(不足5名的按实际为准) | 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 | |
纳入统计库、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企业,排名前3位的 | 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并根据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 |
纳入统计库、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电商交易额排名前3位(不足3名的按实际为准)的 | 分别给予15万元的奖励 |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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