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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增长、保就业、促消费鼓励政策的通知》中的新经济新业态奖励政策有哪些?

时间: 2022-06-01 11:44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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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2-06-01

名称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增长、保就业、促消费鼓励政策的通知》中的新经济新业态奖励政策有哪些?

种类

条件

奖励

新经济新业态

纳入统计的网货供应链中心运营企业,对接大型MCN等带货企业10家以上链接本地产品5个品类以上单品供应链年网络销售超过200万元本地产品总网络交易额每年超过1000万元的

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本地产品网络销售额每年3000万元以上

给予物流上行总费用最高20%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网货集中发货中心入驻电子商务企业20家以上,集中包装集中发货年发件量达到全县总量20%以上

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纳入统计库、年度网络零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企业,增幅高于全县网络零售额增幅,排名前5位(不足5名的按实际为准)

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

纳入统计、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企业,排名前3位的

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并根据地方经济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纳入统计、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的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电商交易额排名前3位(不足3名的按实际为准)的

分别给予15万元的奖励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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