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14:46:41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东古城镇阳光路2号东古城镇人民政府;邮编:252500;电话0635-5740032邮箱:(gxdgcz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努力打造更加透明、高效、便民的基层服务型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6 条,主要包括镇街动态5条、程序信息2条、依据信息1条、职责信息1条、事前公开1条、主体信息1条、三项制度1条、通知公告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公开指南1条、监督信息1条、耕地地力保护1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村庄规划3条、年度解读1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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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各环节职责。二是落实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业务科室等多层审核,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安全。三是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东古城镇板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二是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在镇便民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体验区”,配备专用电脑、查询机及资料架,方便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等群体就近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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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党政办公室为牵头责任科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将《条例》及政务公开业务知识纳入干部年度学习计划,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以监督促规范、提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平台融合互动有待深化:政府网站、线下专区等平台间的协同性有待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验需进一步优化。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政策精准推送、智能查询、在线互动回应等功能应用不够充分,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

(二)改进情况

优化平台功能,强化互动服务:升级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体验区设备与服务功能,强化对社会关切和政务咨询的回应,完善留言办理反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我镇严格对照《2025年冠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逐项抓好落实。重点在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健全信息安全检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延伸、规范使用依申请公开一体化平台、加强组织保障与人员培训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确保了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镇落地见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深化政民互动,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东古城镇坚持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镇便民服务大厅,零距离了解窗口服务流程、体验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镇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活动现场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解答与交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