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16:06:3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东古城镇利民路1号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邮编:252500;电话:0635-5740032;邮箱:gxdgcz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出台《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条。其中涉及政府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村庄规划、通知公告、财政信息、镇街动态等。2024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3篇,其中政策简明问答解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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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2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无法提供2件、占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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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管理

东古城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安全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不断加强政务网站平台的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另一方面,优化政务公开体验区服务功能,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阅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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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

根据安排,及时调整东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同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予以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效率还需我们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与提升。

(二)改进情况

1、建立信息更新时间表,对于民生工程、区域发展等重点信息,明确规定每周或每月固定更新的时间节点。2、线上与线下结合,学习借鉴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不断创新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东古城镇严格贯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在政策解读、重大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加快推进东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9月12日,冠县东古城镇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10人在便民服务大厅会议室参加座谈会,听取代表关于人社、医保、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座谈交流会上,东古城镇便民服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深入浅出的解读了当前就业、社保等方面相关政策,代表们对相关的政策和服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随后,在交流阶段,代表们纷纷踊跃发言,就相关方面提出了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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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古城镇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并逐一进行记录和回应。他们表示,将把这些宝贵的意见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分析,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为东古城镇政府与群众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让政府更加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也让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