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2:50:21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东古城镇利民路1号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邮编:252500;电话:0635-5740032邮箱:gxdgcz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东古城镇镇人民政府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4条。其中涉及政府公开指南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职能32条、村庄规划4条、通知公告3条、财政信息1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1条、政策简明问答2条、政策文件1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4条、政务公开培训1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

 

 

 

3、解读回应情况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2篇,其中政策简明问答解读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东古城镇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分类妥善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谨认真、及时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指示牌,同时通过村庄微信群、村庄公示栏主动向群众公开乡镇层面的职责职权和公开办事指南;及时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群众的诉求、上级的指示。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强化督查制度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全面,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加强对政务公开负责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业务知识,并增加外出学习交流机会,有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东古城镇严格贯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要求,在政策解读、重大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深化政务公开、提升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可、加强政民互动,东古城镇举行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共同参观当古城镇便民服务大厅详细介绍东古城镇工作新模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