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22:41:0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驻地;邮编:252500;电话:0635-570032;邮箱:(gxdgcz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2022年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出台了《冠县东古城镇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2、信息发布数量。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其中: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分别为财政信息、基础建设、组织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信息;“东古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主要包括农村环境整治、疫情防控、重要会议等信息。

(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分布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公室是信息的主要发布机构,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上报或发布;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并及时撤销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不断创新载体,利用“冠县东古城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政务公开体验区自建成以来运行良好,持续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五)监督保障

冠县东古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及时将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项目建设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虽然东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全面、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二是在信息公开时效性方面还不够及时,对于一些重点工程项目、活动的进度公开略有滞后,群众不能及时了解到家乡的发展进步。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相关事项,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进一步扩大政府公开信息的受众面。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对群众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舆情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县政府下发的《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2〕7号),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加快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镇不断深化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不断改善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大力开展政府开放日、参观座谈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