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东古城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16:57:33


一、总体情况

东古城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东古城镇主动公开信息43条,包括机构职能2条、部门会议1条、政策解读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条、2018年度决算1条、2019年度预算1条、政府采购13条、基础建设2条、组织管理2条、通知公告1条、政务动态15条、发展规划1条。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更新信息公开链接,进一步增强便民性和科学性。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没有发生拒收、超期答复、不予答复、误作信访件转办情况。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申请群众告知调查检索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条款及内容)、救济途径(具体机关和地址)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加强政务网站“中国冠县”东古城镇页面及东古城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注重时效,方便群众,全面提升了公开平台的建设。在镇政府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根据《条例》要求,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街道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按照职能分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19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减16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896070.9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仍需进一步拓展、延伸。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需进一步加强,公开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干部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

     2020年,将从以下三方面整改:一是在按规定公布应公布的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好公众调查,选择若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健全信息公开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三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