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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45456310

发布机关

冠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

2024-09-30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东古城镇乜村、安堤新村(平村)、岳阳新村(前邵村)、杨召区村(西木堤村)和四庄圆新村(北童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9-30

发文字号

冠政字〔2024〕79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东古城镇乜村、安堤新村(平村)、岳阳新村(前邵村)、杨召区村(西木堤村)和四庄圆新村(北童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冠政字〔2024〕79号 


东古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人民政府《冠县东古城镇乜村、安堤新村(平村)、岳阳新村(前邵村)、杨召区村(西木堤村)和四庄圆新村(北童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东政呈〔202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冠县东古城镇乜村、安堤新村(平村)、岳阳新村(前邵村)、杨召区村(西木堤村)和四庄圆新村(北童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冠县东古城镇乜村、安堤新村(平村)、岳阳新村(前邵村)、杨召区村(西木堤村)和四庄圆新村(北童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对乜村、安堤新村(平村)、岳阳新村(前邵村)、杨召区村(西木堤村)和四庄圆新村(北童庄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求严格落实执行。

三、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要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注重提高规划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村庄空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提升村庄建设品味。

四、村庄建设要严格执行按照批复的规划组织实施,规划成果要尽快落实到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冠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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