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0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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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04-07
【规章制度】冠县第二实验小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实施科教兴国、科研兴校战略,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现制定本次评选方案。
一、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以班为单位,以每班现有学生人数为基数,五星学生1名;三好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优秀班干部1名(四至六年级)、优秀班干部2名(一至三年级);优秀值周生1名(四至六年级).
二、评选条件:
(一)五星学生(1名)
文明礼仪、遵纪守法、卫生环保、才艺特长、组织能力各方面突出。参照《冠县第二实验小学星级学生评比标准》
(二) 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10%, 且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学,遵纪守法,行为端正,文明礼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学善思,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异(学期期考均优秀)。
4、各方面都能全面发展,能做好同学的榜样,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优秀班干部(一至三年级各班2名,四至六年级各班1名)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学,遵纪守法,行为正,文明礼貌。
2、在班级中能做好老师的小助手,主动参与班级管理。3、学习认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良好。
(四)优秀值周生(四至六年级各班1名)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遵纪守法,行为端正,文明礼貌。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值周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主动。
三、评选方法:
评选时由班主任根据条件推荐,学生民主投票,班主任审定,学校审核、备案、奖励。
四、评选要求:
公正、公平、公开,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不重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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