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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冠县第二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 2023-09-01 19:35

索引号

/2023-26735185

发布机构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09-01

名称

【规章制度】冠县第二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 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本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冠县第二实验小学。

一、收费管理

各年级学生的餐费、作业费、校服费等项收费均由财务科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每次收费由学校统一安排,财务科及时与财政局、银行结合确定收费时间后执行。收费票据一律使用财政统一票据。

二、支出管理

学校所有支出必须采取预算管理的办法,实行预算报销制、责任追究制。支出预算首先填写预算申请表,由分管校长、会计审核,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科室、各年级的支出,待分管校长、会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转账或公务卡的方式支付。

(一)物品采购

1.采购物品建立实物台账,实行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和以旧换新制度。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购置后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登记后方可报销。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单笔(单项)5000元(含)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学校单笔(单项)超过五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支出执行先审批后实施制度,不得先实施后审批,不准故意拆分项目规避审批检查,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采购支出项目,必须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二)出差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分管校长批准,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1.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县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城际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乘坐工具,等级如下: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高铁 / 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席

轮船(不含旅游船):三等舱

飞机:经济舱(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凭据报销)

汽车等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凭单据据实报销,到达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伙食补助费。聊城市内(不包括本县)出差每人每天70元包干使用;聊城市外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城区外的乡(镇)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在每人每天40元的限额内凭单据据实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不超过20元);严格出差手续,负责科室及年级相关人员提前办理出差审批表等手续。

3.市内交通费。市内各县出差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0元、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不得超过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住宿费。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分地区、分级别确定:

县外出差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下表)。

省份

标准

市地

标准

北京

500

济南

380

天津

380

青岛

380(7-9月450)

河北(石家庄)

350

淄博

380

山西(太原)

350

枣庄

380

内蒙古(呼和浩特)

350

东营

380

辽宁(沈阳)

350

烟台

380(7-9月450)

大连

350(7-9月420)

潍坊

380

吉林(长春)

310

济宁

380

黑龙江(哈尔滨)

310(7-9月420)

泰安

380

上海

500

威海

380(7-9月450)

江苏(南京)

380

日照

380(7-9月450)

浙江(杭州)

380

莱芜

360

宁波

350

临沂

360

安徽(合肥)

350

德州

360

福建(福州)

380

聊城

360

厦门

400

滨州

360

江西(南昌)

350

菏泽

360

河南(郑州)

380



湖北(武汉)

350



湖南(长沙)

350



广东(广州)

450



深圳

450



广西(南宁)

350



海南(海口)

350(11-2月450)



重庆

370



四川(成都)

370



贵州(贵阳)

370



云南(昆明)

380



西藏(拉萨)

350



陕西(西安)

350



甘肃(兰州)

350



青海(西宁)

350(6-9月530)



宁夏(银川)

350



新疆(乌鲁木齐)

350




入住单间或者标准间,出差人员应当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5.严格控制外出,除上级及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会议、教研等活动外,原则上不得参加商业性活动。

6.按公务卡管理强制消费目录规定项目应刷尽刷。

7.出差人应提前认真填写出差审批表,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涂改,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出差;出差回来后该表随同发票一块粘贴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三)培训费管理

培训结束后,负责培训的科室管理人员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培训审批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财务科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讲课费、小额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培训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说明:

1、活动期间的其他未涉及费用原则上不报销,如有异议及时联系派出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商议后给予批复。

2、报销单据先有相关科室审核,再报请校长签字。

(四)报销程序

1.粘贴原始发票等手续  

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上粘贴好发票等手续后,经手人、分管校长、会计、校长签字后送至财务科,由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2.财务科审核

①对原始凭证、报备工作登记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审核;

②以财经法规、财务制度为依据,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予以退回;

③单据由出纳、会计审核。

④大额支出需附详单。

分管校长审签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科凭签批后的报销单办理报销。

(五)国有资产管理

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管理体制。

实行单位负责人制度和岗位负责制。

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并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达不到上述起点标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如家具用具等)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

各科室要妥善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由资产、财务、后勤、基建、办公室等有关科室组成资产清查小组,依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留死角,定期搞好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无故损坏丢失的有关责任人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各科室及各年级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只有使用的权利,无权处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由后勤处和资产管理员统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处置。

其他要求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上级规定不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冠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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