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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财政局
2021-07-07
冠县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关于冠县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1年7月6日在冠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 会议上
冠县财政局局长 满庆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2020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财政决算
2020年,面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艰巨任务,财税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担当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我县经济社会稳步回升、持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6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增长7.4%。其中:税收收入8513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2.5%,增长2.7%;非税收入32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5%,增长22.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2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1%。其中:教育支出1177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813万元,农林水支出7932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52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100万元、返还性收入1009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775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692万元、调入资金6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万元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1778万元,收入总计49608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25368万元、超收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5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19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581万元,支出总计496082万元。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6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增长8.5%。其中:税收收入603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增长2.1%;非税收入30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4.5%,增长23.9%。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4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7%,增长9.6%。其中:教育支出1146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84万元,农林水支出5778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526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100万元、返还性收入92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57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70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万元、调入资金60000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11778万元,收入总计434293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结转下年支出1121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1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58万元、上解支出10625万元,支出总计434293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81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105.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1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4%,增长128.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98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下降35.7%。
政府性基金支出289806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086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094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56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0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00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2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基金数比预算数增加16000万元,相应基金列支数减少16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3019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15800万元及上年结转收入4882万元,收入总计332425万元。为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衔接,将结余规模较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360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上解上级支出11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503万元,支出总计332425万元。收支平衡。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1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2%,增长105.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1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4%,增长128.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98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下降35.7%。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2158万元,完成预算的94.5%,增长8.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321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094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56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0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00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5285万元。政府性基金县本级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将部分基金补助乡镇,由乡镇级列支。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5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42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4882万元,收入总计324777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116万元、调出资金36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503万元,支出总计324777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2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长59.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00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比上年增长16.1%。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162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比上年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20年我县将2011年至2020年已落实的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及累计利息22180万元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造成收入合计比去年增幅较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中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及2020年度)新增退休人员新老办法待遇差额2364万元。但实际执行中因2020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有关系数上级未明确,导致无法计发2020年度新增退休人员新老办法待遇差额,因此2020年实际只补发了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新增退休人员差额。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缴纳的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收入总计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6.32%,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9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4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省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429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6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52600万元。截至2020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4176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024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47400万元,在省核定的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20年,省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券128900万元,其中: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5800万元、再融资债券121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G309道路改建项目;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5800万元,重点用于棚户区改造、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文化创意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等民生工程;再融资债券121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需说明事项:1.县本级收支数据包含了经济开发区和三个街道办事处。2. 由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由市级统筹,生育保险合并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以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只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
二、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生命至上,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全年共投入资金4270万元支持疫情防控救治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用好政策红利,推动经济恢复向好。打好减税降费、直达资金、政府采购预付款、鲁担惠农贷等惠民利企政策“组合拳”,全年减税降费8205万元、预付政府采购款4726万元、农业信贷担保金额达到9414万元、分配中央财政直达资金7.4亿元、拨付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1亿元,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推动我县经济恢复向好。
(三)拓宽增收渠道,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面对增支减收严峻形势,积极拓宽增收渠道,依法加大对契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力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4%,政府基金收入增长105.2%;坚决削减低效无效项目,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全年共收回部门沉淀资金2.6亿元用于支持“三保”和重点工作;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精神,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29.3 亿元,极大增强了我县财政保障能力 。
(四)优化支出结构,改善民生加力增效。坚持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投入36.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8%,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得到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大幅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乡村振兴稳步前行,城市品质大幅提升。
(五)精准聚焦发力,鼎力保障攻坚战役。持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投入1.2亿元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投入3.6亿元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投入8.8亿元化解金融风险及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我县综合债务率下降36.8个百分点。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提质、增效,构建“1+2+N”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引入事前评估机制,建立预算与绩效管理挂钩机制,开发建成项目库暨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平台,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严格落实资金直达机制,加快资金的分配、拨付进度,建立受益对象实名制台账,运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直达资金第一时间惠企利民,用于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三)强化库款管理。创新库款管理“五严”模式,加强库款动态监测分析,合理安排支出次序,科学调度资金,有效保障重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
(四)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为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全面推进并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
(五)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管理。实行采购项目网上备案,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61个,预算金额45520万元,实际采购额40121万元,节支5399万元,节支率11.9%。
2020年,我县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同时也存在可用财力增长乏力、收支矛盾尖锐、乡镇间发展不均衡、财政运行潜在风险较大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四、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艰苦奋斗、节用裕民,勤俭办一切事业。县直部门公用经费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再压减10%,要求部门会议、差旅、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经费比上年压减30%,同时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信息化项目建设、车辆等新增资产购置、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等支出。
(二)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积极的财政政策,把该减的减到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之以恒抓好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监管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惠企利民,实现直达和参照直达资金应分尽分、应支尽支。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有效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资金投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扶持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厚植优质财源。强化县乡、部门联动,强化企业所得税、契税、水资源税、环保税等重点税收的征缴,抓实抓牢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该收的收上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落户冠县。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民生保障,安排民生投入33.6亿元,支持解决好就业、教育、环保、医疗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等资金保障工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7亿元,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五)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日常库款管理,硬化刚性预算约束,切实防范支付风险。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抓严事前绩效评估,全面推开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转移支付激励导向,促进乡镇均衡发展。完善政府债务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做好采购意向公开、采购人内控机制建设、网上商城开通、采购合同融资等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攻坚克难、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收支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八个险种,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由市级编制汇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5.转移支付制度:现行上级对地方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而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6.税收返还: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预算超收等渠道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8.民生支出:按照全省统一的统计口径,民生支出是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海洋气象、粮油物资储备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0.预算绩效管理: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11.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是中央直接拨付地方的资金,避免了层层审批,资金下达“提速”,能够迅速发挥使用效益,惠企利民。
12.“1+2+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1”是指《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冠发〔2019〕11号),“2”是指《冠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冠政办发〔2019〕43号)和《冠县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冠财绩〔2020〕2号),“N”是指《冠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冠财绩〔2020〕1号)、《冠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冠财绩〔2020〕1号)、《冠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冠财绩〔2020〕4号)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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