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8-09 10:31
11371525004442172X/2020-26737692
冠县财政局
2020-08-09
解读:《冠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一、文件出台背景
按照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冠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冠县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二、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9〕20号)、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聊财绩〔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三、文件基本内容
本办法分八章三十八条,包含“总则”、“职责分工”、“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和“附则”八个章节。
四、办法适用责任主体和对象
本办法责任主体是县财政部门、县级主管部门、镇街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适用于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和县财政安排镇街的各类转移支付,包括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
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结果应用管理等环节。
六、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的目标
对开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中形成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信息,通过采取激励约束、与预算挂钩、反馈整改、信息公开等方式,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
七、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措施
县财政部门要建立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设立、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相挂钩,作为改进管理、安排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调整支出结构和完善政策制度的重要参考。
八、特殊说明
中央财政、省财政、市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