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5 18:52:43

 


2016年,冠县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本报告根据《条例》要求,将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并通过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f.gov.cn)进行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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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着力满足群众获取、了解政府信息的需求为目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督导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制度。将制度建设作为规范信息公开的基础,根据省市的要求,健全完善了本局内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的三级审核机制,明确了责任人,规范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三)搭建载体。在局内显要位置设置办事指南,印发明白纸,详细说明科室业务职责和办事流程。及时发布我政府采购工作的招标事宜,让整个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和阳光透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6年度,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6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1.5%;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1.5 %;业务工作类信息61条,占92%;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占0%;其他类信息0条,占0%。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有序,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公开范围有待拓展等等。下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强化“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

(三)扎实畅通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积极拓展其他公开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公开财政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