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1 00:00:00

  

冠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冠县财政局编制了2018年度冠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接受群众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11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请予审核。

(一)概述

2018年,县财政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阳光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知悉范围,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维护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知情权,促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有效宣传了财经政策和法规,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来,一直坚持定期会议制度、协调制度、研究设置公开信息和检查评比制度,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宣传、推动工作、提高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摆在突出位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关于做好冠县政务网财政公开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了财政公开信息维护涵盖的范围和要求,明确了公开信息维护的职责和程序,公开信息上传发布要求及信息维护责任分工,并对信息公开维护工作进行奖惩措施。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信息公开重点和任务分工,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对《关于编制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和《聊城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进行了解读,对社会关切的清洁煤情况进行了回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有关经济社会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政府购买服务、预决算、三公经费决算等重点领域在中国冠县政务网上公开共199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冠县政务网公布财政信息199条,公开财政工作情况141条,在市财政局、省财政厅公开财政信息129条,冠县财政通过《冠县财政简报》公开政府信息18期。组织督促乡镇级和县直各预算单位在冠县政务网上公开2018年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情况97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全年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财政系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2、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冠县财政局  

    2019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