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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6-03-12 17:39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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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3-12

名称

冠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冠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准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落实《中共冠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恪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重任,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财政法治建设纳入2025年度部门重点工作范畴,常态化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汇报,对法治建设关键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财政各项业务全面步入法治化运行轨道。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指示、重大部署纳入年度普法学法工作计划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分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每季度至少学习3次。2025年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讲法主题活动,县财政局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结合自身法治学习感悟与财政工作实践经验,开展6次 “讲法课” 宣讲授课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性,有效点燃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热情,发挥了鲜明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开展各式各样的普法学法宣传活动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5年财政局“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清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财政法律法规等内容列入年度学法计划制定学法方式。组织开展爱国教育日、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进企业、进社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邀请法律顾问马震律师举办《政府采购法》专题培训课堂;创新打造财政微课堂,组织业务骨干讲解预算和外经贸等惠民利企政策,录制短视频19期,在学习强国平台展播,实现政策宣讲一键直达。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并及时上报权责清单情况表及调整情况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要求,财政局立足本职,扎实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各项工作今年,我局完成4民营企业、1家国企和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抽查查过程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开展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财政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2025 年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执业情况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行政检查。依托 “鲁执法” 平台,规范落实查前公示、持证检查、结果公示要求;以文字、音像等方式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严格履行执法程序,重大执法决定经法规科法制审核,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有效规范涉企行政行为。

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财政局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以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队伍结构、提高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为抓手,今年督促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考取行政执法证书并加入执法队伍,完成 3 名执法人员证件年度审验及信息更新,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证件管理台账规范有序。同时,组织 13 名执法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着力夯实执法理论根基,全面提升依法履职专业素养。

三、存在的不足

(一)实用主义倾向明显,法治应用深度不足

部分干部职工存在法治知识实用主义倾向,多采取“现用现学”,缺乏主动系统学习意识,在遇具体业务问题时才临时查阅法律法规。其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停留在表面应用,忽视法治精神与立法本意的深层把握,处理复杂问题时难以灵活运用法治思维,易出现政策理解偏差、办事流程不规范等情况,影响工作质效。

(二)宣传形式优化不足,受众接受意愿较低

当前法治宣传在呈现形式上仍有优化空间。在新媒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受众的信息接收方式发生显著变化,而法治宣传教育仍以传统手段为主,创新不足,导致群众干部主动学习和接受意愿较低,整体宣传效果欠佳。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局2026年度学法普法计划及《“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及财政法律法规纳入核心学习内容定期汇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

(二)创新法治教育宣传形式。紧扣“九五”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开展普法活动。聚焦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主题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扩大覆盖面,面向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分别邀请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至少开展2次专题培训,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线上线下学法及普法考试,以学促用,强化法治素养。

 三)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结合最新政策法规与执法规范,开展专业培训和警示教育,扩大覆盖范围,由原来的只要求13名执法人员培训,扩展到在执法岗位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要接受系统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考取行政执法证书,2026年将组织3名符合条件的同志考取行政执法证书,另外对3名过期执法人员证件审验更新

(四)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制度,并及时清理过期文件确保管理合法合规,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助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五) 强化财政执法权力监督。动态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坚持“依法定责、权责对应”,完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继续深化与县司法局协作,构建“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监测通报机制”预警“逐利执法”“以罚代管”风险保障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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