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3-03 15:46
11371525004442172X/2026-46064518
冠县财政局
2026-03-03
冠县财政局 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精神,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26】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26】4号)
冠县财政局 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