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9 09:31:1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环路396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6025600;邮箱:gxcwjdzwg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政务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出台《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按时保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及时、精准、高质量做好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7条,主要包括基础建设2条、法治政府年报1条,建议提案18条,行政执法2条,更新机构职能22条、工作动态52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信息2条、组织管理4条等方面信息。发布政策解读2篇,其中政策简明问答解读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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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50%,不予公开1件、占5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且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遵循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原则,确保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不泄露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政务公开专区进行了升级改造,专区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提供政策解读、办事指南、互动交流等多种服务,专区还配备了专门的服务人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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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

积极推动机构设置的优化,设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和协调;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制定了年度业务培训计划,使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法定要求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提高公众参与社会评议的积极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置意见箱、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活动、政府开放日等向公众普及信息公开的意义和评议的重要性;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行为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避免了信息公开内容虚假、故意不公开应公开信息、泄露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工作欠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工作做得不到位,仅仅停留在发布信息的层面,对于信息背后的政策含义没有给予充分的解读与说明,无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民众生产生活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2、信息公开及时性与完整性缺乏。信息公开不及时的现象比较常见,涉及一些重要事务的信息时,不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发布,导致公众难以了解到最新的政务动态,进而影响公众对于政府的信任。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培训教育工作,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不同类别信息的公开规范等多方面内容进行培训。对涉及的信息进行有效的解读与公开,让民众能够容易理解,为有效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人力基础。

2、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优化内部信息流转的机制,从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到最终的发布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时间管控和节点衔接规范,以此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解决以往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履行公开平台的监管责任,强化公开信息内容保障,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培训活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强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12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1、夜校活动促进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夜校活动,聚焦群众及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依托夜校活动进行面对面交流,营造平等、自由、可介入、可参与的和谐氛围,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难题。

2、政府开放日持续创新政民互动形式。推出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为政务公开体验官,参观政务场所,现场体验预约办理、咨询等服务,深入了解政府政务工作流程、近距离感受政府工作。夯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加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