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试点领域目录

冠县崇文街道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时间: 2020-07-31 11:21

索引号

11371525564065563N/2020-26753239

发布机构

冠县崇文街道

发文日期

2020-07-31

名称

冠县崇文街道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
事项
全社会特定群众主动依申请公开街道村级
1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监办■政府网站
2部门规范性文件与救灾有关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监办■政府网站
3其他政策文件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监办■政府网站
4重大决策草案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安监办■政府网站
5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安监办■政府网站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6重要会议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安监办■政府网站
7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安监办■政府网站
8备灾
管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监办■政府网站
9灾后
救助
救助审定信息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监办■政府网站
10灾害
救助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监办■政府网站
11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监办■政府网站
12灾后
救助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安监办■政府网站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村公示栏
13款物
管理
捐赠款物信息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安监办■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14年度款物使用情况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安监办■政府网站
■村公示栏
15工作
动态
工作信息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安监办■政府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