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北馆陶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09:34:5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了冠县北馆陶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北馆陶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635-5670000,电子邮箱:gxbgtz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北馆陶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合计发布信息108条,其中包括政府网站公开39条,政务微信公开69条。主要包括重点工作、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培训等重要内容。

【数据分析】: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08条,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为81条,增长33%,信息发布总数有所上升。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发布数量的同时提高发布内容的精准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府要求,梳理优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信息,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有序发展,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各科室、站所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二是社会评议。通过民主测评实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自查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自我整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上还有差距。

二是落实工作制度上还不全面,对制定发布的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到位。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彻底,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报告不规范、不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存在不全面、不深入、不集中等情况。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二是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我镇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内容;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常态化发布;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