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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时间: 2025-07-11 10:14

索引号

/2025-45379844

发布机构

冠县职业教育中心

发文日期

2025-07-11

名称

【应急预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卫生防疫应急预案

一、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统一领导

组  长:吕东江

副组长:王世轩 王涛 于西虎 王福亭 张宪合 王其勇   

成  员:倪延桐 马克刚 张瑞杰 张晨光 马培超 张占东 么广胤 刘学杰 任增银 邢继国 刘学飞 程子飞 徐增肖 田振亮 孙玉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知行楼B区105室,马培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玉霞同志任副主任。

二、应急处置预案

1.学校班主任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传染病防控负责人报告,学校负人向疾控中心和县教体局报告。

2.学校班主任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2小时内报告;其他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学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传染病管理的校医护人员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学校,同时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学校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

1.班主任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等方式向本校上级领导报告,再上报县教体局和疾控中心。

2.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

3.传染病负责人在接到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

4.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公众发布,便于公众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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