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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 2024-05-07 17:22

索引号

/2024-26734353

发布机构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5-07

名称

冠县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我校师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对易燃爆物品实验物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3、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5、学校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6、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我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师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并图示公告,送上级管理部门及属地消防部门和安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0、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随用随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11、严禁在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3、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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