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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热力销售价格标准及收费依据

时间: 2026-04-03 10:22

索引号

/2026-26756231

发布机构

冠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发文日期

2026-04-03

名称

冠县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热力销售价格标准及收费依据

【热力销售价格标准】


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9元,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5元,持有“低保证”的居民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5元,差额部分由当地财政全额补贴。


【收费依据】

《冠县物价局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冠县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冠价字〔2017〕24号)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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