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14 10:00
/2024-26733497
冠县卫生健康局
2024-11-14
冠县斜店乡卫生院住院须知
办理住院手续 | 患者持住院通知单在收款室(门诊楼1楼)服务窗口办理 |
办理住院流程 | 入院流程:医师开具入院通知→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在收款室服务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入院通知单入住病房 出院流程:医师开具出院通知→医生开具出院小结及护理办理出院手续→患者或家属持医疗卡→ 收款室核对缴费并办理出院。 |
住院应知事务 | 1、由门诊医生、夜班由当班医生直接开写住院证和收取押金,收款室上班后由收费医生负责办理,然后将押金收据交还患者或其家属。 2、病人住院必须办理住院证,抢救病人可先入院后立即补办。 3、开具住院证时医保病人需提供医保卡,农村合作医疗病人需提供户口簿和合作医疗证,以保证住院证、病历上患者姓名与上述证件相符,报销得以顺利进行,否则因不能及时提供上述相关证件而影响正常报销者后果自负。 4、首次住院须缴纳住院押金,由收费室开取押金收据,并妥善保管,以备出院结账时用,遗失不补。
|
住院注意事项 | 1、为全面监控工作人员作业和病区人员流动情况,我院安装有多个监控摄像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的谅解。 2、您若对我们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拨打监督电话(0635-5866055)或直接到院办公室投诉,院值班人员负责调查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上述规定请病友自觉遵守,对违反者,医院有权严肃处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
住院应遵规章制度 | 1、每天早上9:00-10:00为医生查房时间,请自觉待在病房接受主管医生查房,否则因错过查房时间导致病情疗效不佳,不能正常办理出院手续以及其他一切不良后果由患方自行承担。 2、我院化验室设在门诊楼二楼楼梯口,B超室、心电图室设在门诊楼二楼化验室西侧,放射科设一楼东尾,根据病情需要做上述辅助检查时,持护士交给您的申请单到相应科室做检查。 3、住院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或外宿,由此造成的院外意外伤害、病情加重恶化、猝死以及其他严重的不可预计的意外情况院方概不负责。 4、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生许可治疗不得间断,擅自间断者我们视为在院将收取相关费用(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空调费等),间断三天作自动出院处理。 5、住院期间必须完全服从我院用药和治疗,自行在外用药或者治疗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6、病人及家属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和医护人员的统一指挥,入院时床位一经指定,不得擅自搬动,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床位时,必须征得当班医护人员的同意。 7、陪客不得擅自占用其他床位和用品,特殊情况需要占床时,可先向当班医护人员提出请求,经允许后方占床,院方将合理收取床位费(病房使用空调期间加收空调费),对未经许可私自占床者、将按上述费用的两倍收取。 8、除正常手机充电外,病房不得私自使用电器,否则作盗电处理,而且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病区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聚众赌博:讲究卫生,保持病区整洁、干净,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节约水电、防火防盗,共同维护病区的生命财产安全。 10、病人入院后除享受正常的医疗服务外,我们将提供以下用品和其他服务:(1)提供的固定用品有:病床(含被服)一张,椅子一把,床头柜一个,公共设施有电视、电话、空调等,请爱护公共财物,对损坏或遗失公物者,将照价赔偿。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