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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武训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 2025-11-26 16:30

索引号

/2025-26734430

发布机构

冠县武训中学

发文日期

2025-11-26

名称

冠县武训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 做到职责明确、 奖罚分明。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建立在党委书记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设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 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 严格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各科室正职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在相应科室成员中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六条 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 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 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 必须保持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餐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

第九条 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条 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教学楼消防设施由各年级组负责保养和维护,办公楼消防设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保养和维护,实验楼消防设施由教务处负责保养和维护,宿舍楼由学生处负责保养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本科室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向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3)学校消防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学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学校义务消防队要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 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6)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7)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8)任何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准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学校消防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变动。

(9)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要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 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 学校校长领导下的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 学校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管理人: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 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其他科室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义务消防队责任: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科室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科室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 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 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冠县武训高级中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消防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

3、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5、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消防管理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综合治理办公室: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

2、办公室主任: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3、学生处: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4、教务处: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检查。

5、后勤处: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采购、配备。

四、消防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五、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了解学校火灾应急预案。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5、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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