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0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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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04-07
【规章制度】冠县武训中学教学与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与教学管理,并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学校坚持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着眼整体,突出主体,面向全体,给学生人格与智慧的强健双翅,让学生在新时代的蓝天高翔”的思想,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学校主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设副校长分管全校教学和教研工作,负责各年级教学工作和全校任课教师教学业绩的管理、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二条 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并切合本校实际的作息时间表和课程表,并按照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第三条 学校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制度,由教务处严格执行,并实施奖惩。
第四条 学校应重视并加强艺术教育和体育教育,为学生的艺术教育和体育锻炼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经费保证,并逐渐形成学校办学特色,为高校输送合格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
第五条 学校要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各类考试,认真组织月考、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并按要求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教务处应建立任课教师教学业绩档案。
第六条 学校应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并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七条 学校教科室领导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学校坚持“科研兴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想,着力打造学习型学校,打造办学特色。
第八条 学校鼓励教师参与学术交流,支持教师参与课改研究,并奖励优秀教研成果。学校制定教学科研条例及考核、奖励办法,由教科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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