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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冠达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乘客安全须知

时间: 2025-06-10 17:58

索引号

/2025-26745317

发布机构

冠县冠达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发文日期

2025-06-10

名称

冠县冠达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乘客安全须知

第一条 本须知所称公交车是指本公司在县城区内运营的公共汽车。

第二条 乘坐本公共汽车的乘客,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驾驶员及稽查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第三条 乘客乘坐公交车的须知

1、乘客乘坐公交车须在设有公交站点的站台上(没有站台的应在站杆后1米以外处候车)排队依次候车。不准在站台下、站杆前或行车道上候车;公交车停稳后先下后上,无人售票车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依次登乘。不得强行追车、登车、扒车、拦车。

2、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行动受限的老人须有健康的成年人监护乘坐公交车。

3、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其他乘客应主动给其让座。不准多占座位或者躺卧、站立在座位上。

4、乘客上车后要扶好、坐好,注意乘车安全。严禁摆弄和损坏车辆及车厢内的设施;严禁自行开关车门;严禁进入驾驶部位,不准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车辆运行中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准蹬踏座位;不准打闹、斗殴、大声喧哗;严禁妨碍车辆正常行驶、停靠和其他乘客安全的行为;严禁要求和协迫驾驶员更改运行线路、非站点停车开门。不准扶靠车门、门轴等部位。

5、在车辆运行中,乘客不得与驾驶员闲谈,严禁催促司机开快车赶时间,不准在车门、脚踏板处蹲坐。

6、车厢内禁止吸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第四条 乘客乘车购票须知

1、车票是乘车凭证,上车后主动按价位投币、刷卡,接受驾驶员的查验。  

2、享受公益性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乘客,按规定线路乘坐并出示有效证件,自觉维护乘车秩序,遵守乘坐须知。

3、身高120厘米(含120厘米)以上的儿童应当购票,一名成年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0厘米的儿童乘车。携带两名以上身高不足120厘米儿童乘车时只免费乘车一名,其余照章投币。

4、车票仅限当次车乘坐有效,车票出售后,不予退票。

5、乘客乘坐无人售票车应自备零钞,上车时应自觉投足钱币,不找零钱。

第五条 关于乘客携带物品的须知

1、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总重量不超过15公斤及总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行李物品,超过的需购全程票一张;携带行李物品的乘客在拥挤时,应听从驾驶员的劝告,不得强行上车;凡总量超过30公斤、总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8米的物品不得携带上车。

2、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腐蚀、易污染、宠物、活禽、危害他人安全的物品乘车。

3、乘客对自身所携带的钱财、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携带财物安全自理,并不得妨碍其他乘客。

第六条 其他

1、乘客故意损坏车内设备、设施或造成乘客、司乘人员人身、财物伤害的,应当赔偿损失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违反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乘人员必须以服务乘客为宗旨,努力为乘客提供安全、迅速、准点、方便的乘车条件,履行社会服务承诺,接受乘客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车厢内防盗反扒宣传,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乘客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职责的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和投诉。

投诉、监督服务热线:0635-523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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