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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北馆陶镇中心卫生院公卫措施

时间: 2026-02-25 09:00

索引号

/2026-26731887

发布机构

冠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6-02-25

名称

冠县北馆陶镇中心卫生院公卫措施


1、报告组织及责任报告人

   组  长:赵书花

   副组长:张宝敏  

   成  员:全体医护人员

   网络直报员:李艳丽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界定

(1)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3)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4)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5)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报告时限及程序

 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公共卫生科,医务科和公共卫生科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报告分管院长。如事件属实,应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健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应及时采取措施。 

(1)首次报告;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进展和防控情况。

(3)结案报告:确定事件的性质,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所采取的措施情况。

4、相关责任人各负其责,互相协调,共同应对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失责有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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