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详情
领域 义务教育领域
一级事项 民办学校信息 二级事项 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
公开内容(要素) 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审批结果
公开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公开主体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