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详情
领域 义务教育领域
一级事项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二级事项 学校美育评价
公开内容(要素)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公开主体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