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详情
领域 义务教育领域
一级事项 教师管理 二级事项 教师评优评先
公开内容(要素) 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等行政奖励信息公示;任教30年乡村教师以上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相关政策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