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域 | 义务教育领域 | ||
|---|---|---|---|
| 一级事项 | 教育督导 | 二级事项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
| 公开内容(要素)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政策文件、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年度工作计划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自评方案及结果,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县进行督导评估的工作安排、评估结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进行认定的结果、报告。 | ||
| 公开依据 | 《教育督导条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 ||
| 公开主体 |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渠道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
| 公开对象 | 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 网站公开渠道 | 一键直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