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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详情
领域
社会救助领域
一级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级事项
审批信息
公开内容(要素)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冠县民政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