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详情
领域 社会救助领域
一级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级事项 审批信息
公开内容(要素)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冠县民政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对象 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网站公开渠道 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