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单位:冠县民政局 征集时间:2025-09-01~2025-09-30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要求,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冠县民政局组织修订编制了《冠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现诚挚邀请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建言献策。
征集时间:2025年9月1日—9月30日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为便于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留存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gxmzjcuipeibin@lc.shandong.cn (请注明“规划公示反馈意见”字样)。
2、咨询电话:0635-5100218 13706353520 姓名:崔培滨。
3、邮寄信件: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环路685号 邮编:252500。
4、互联网方式:点击页面右侧“我要发表意见”可在线提交。
冠县民政局
2025年9月1日
一、起草背景
殡葬服务作为群众关切的重要民生事项,是民政民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部署要求,民政部《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 号)文件中提出:“着力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根据已有安葬设施情况和未来需求预测,把握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科学规划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强化安葬设施的生态功能。着力加强城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
为巩固殡改成果,科学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引导冠县殡葬服务设施合理选址布局与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问题,结合冠县实际,修订编制了《冠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 号)、《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鲁民〔2021〕47 号)、《山东省“十四五”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鲁民〔2021〕69 号)、《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等。
三、编制目的
做好与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衔接,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并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引导冠县殡葬服务设施合理选址布局与建设。
四、编制过程
启动筹备阶段,明确编制目标与任务,委托山东文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担编制工作。编制单位深入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梳理县域殡葬设施现状,收集人口、土地、交通等基础数据,结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制作了公墓限建区域分析图、近期公墓布局规划图、远期公墓布局规划图、远期公墓服务范围分析图、冠县殡仪馆规划选址图。
五、什么是“公益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是指由政府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的,以政府调控方式为辖区逝者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务的非营利性公共设施,包括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
六、“殡葬服务设施”都有哪些?
殡葬设施主要包括: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等。
七、公墓的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冠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3个街道、15个乡镇。
八、规划原则
规划原则:适度前瞻,保障实施;多规协调,合理布局;统筹平衡,差异配置;节约集约,存量挖潜;以人为本,人文关怀。
九、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左右。
十、对公益性公墓总体布局的规划是什么?
规划按照5km的服务半径布局镇街级和社区级公墓,兼顾冠县实际和各乡镇街道选址意向,规划构建县、镇街、社区三级为主,村级为辅的公益性公墓分级布局体系。
十一、近期规划中公墓有哪些建设任务?
结合各镇街现有安葬设施使用情况及土地利用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规划保留14处公墓,规划到近期2030年共完成新建8处公墓、扩建19处公墓、改建48处公墓的建设任务,满足近期的安葬需求。
十二、远期规划中公墓有哪些建设任务?
规划到远期2035年共完成新建8处公墓、扩建29处公墓、改建50处公墓的建设任务。
十三、对殡仪设施布局的规划是什么,提供哪些服务?
全县共布局县级殡仪馆1处,即冠县殡葬服务中心,位于冠县烟庄街道东外环路中段东侧,面向全县提供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冠县殡仪馆现占地面积为2.6公顷,规划用地在现有基础上将殡仪馆与东环路之间约0.2公顷的闲置土地纳入殡仪馆用地范围内,规划用地扩建至2.8公顷。这里紧邻城区落,交通十分便捷,地理位置适中,设施设备完善,现有功能区包括:业务区、告别厅、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崔培滨
咨询电话:0635-5100218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
(4)《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5)《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 号)
(6)《节地生态安葬基本评价规范》(MZ/T 134-2019)
(7)《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鲁民〔2023〕72 号)
(8)《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鲁民〔2024〕38 号)
(9)《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2024年版)》
(10)《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鲁民函〔2019〕144号)
(11)《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鲁民〔2021〕47 号)
(12)《山东省“十四五”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鲁民〔2021〕69 号)
(13)《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办字〔2020〕1 号)
(14)《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1条,采纳1条,详情见下表:
意见来源 | 反馈途径 | 反馈时间 | 提出意见和建议 | 采纳与否 | 采纳理由 |
李先生 | 电话 | 2025年9月17日 | 该设施规划能更好完善冠县殡葬设施布局,希望可以加快推动殡葬相关设施的建设。 | 采纳 | 该建议对规划实施给予了肯定,并希望能够加快推动殡葬相关设施建设进程。随着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的上升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部署要求,公益性公墓建设势在必行,我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将在规划中结合我县人口老龄化增长速度以及未来殡葬设施的需求,对相关内容予以强化,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节约土地、公益惠民”的原则,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程,让城乡居民“逝有所安”。 |
冠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1日
冠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
该意见征集已结束,无法进行提交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