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单位: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征集时间:2021-06-01~2021-06-30
为促进我县外贸企业发展,扩大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外贸任务目标,认真落实和贯彻国务院“稳外贸”政策,根据国家、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拟定了《冠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奖励办法》。现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2021年6月1日到6月30日
联系方式:15965512099
电子邮箱:sdgxswj@126.com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外贸”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4号),扩大我县外贸进出口规模,促进外贸进出口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对出口企业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财政部批准的5家保险公司投保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以及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下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除去上级补贴后,县级财政给予剩余部分30%的资金支持。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外经贸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补充说明:信用保险对提高企业收汇保障、开拓市场具有重要作用。其他县没有出台这方面政策,我县出口市场大部分在非洲等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信誉度低,风险较大,鼓励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降低出口企业风险,维护出口业务稳定。以2020年数据参考,县级财政需要支付的资金大约5万元。
二、支持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
对当年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如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等)寻找客户、开拓国际市场产生的服务费用,除去上级补贴后,县级财政按照每个平台最高2万元给予支持,实际剩余支出低于2万元按实际剩余支出金额给予支持。(对这项资金的支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是每个平台2万元,我县依据市级标准每个平台给予2万元补贴。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补充说明:以2020年基数(大约20个平台)作为参考,县级财政需要支付的资金大约40万元。自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企业境外展会几乎完全取消,开拓国外市场主要依靠各种平台,对这块业务的补助尤为重要。
三、支持开拓国际市场
对企业参加的由省或市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境外展会和涉外境内展会的展位费,除去上级补贴后,县级财政给予费用剩余部分的全额资金支持。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的通知》
补充说明:对这块业务的资金支持,市级财政补贴为大约80%,符合中央中小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额小于6500万美元)条件的给予最高80%支持;其他主体给予最高全额支持。境内展位费: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会(上海)、中国-东盟博览会所支付的展位费给予全额支持。2020年以来,由于国外疫情影响,涉外展会没有开展,并且目前上级没有安排下半年计划。制定此条,一方面体现导向及政策连续性,一方面今年下半年如有此类展会,有利于落实补贴。
四、对进出口增量企业及首次实现业绩企业实行奖励
(一)对进出口增量企业实行奖励。按照海关统计数据,以上年度海关数据为基数,对增量在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不含1000万美元)的企业,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对增量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企业,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聊城市外经贸发展专项工作的通知》
补充说明:该项政策的支持方向主要上年度已经有业绩的企业。主要目的是用于现有业绩企业增加自营进出口比例,进一步带动全县整体外贸出口,稳住外贸基本盘。市级标准是每增加5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高新区标准是每增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不封顶。临清标准是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50万元封顶。茌平标准是对增量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0.04元/1美元标准进行奖励,500万元封顶,茌平政策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他县市区暂时没有出台政策。从今年企业预报数据测算,该项费用支出在100万元左右。跨境电商企业不享受此项政策。
(二)对当年新增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实行奖励。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每出口1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人民币。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出口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补充说明:该项政策主要支持上年度无业绩企业。针对这块业务市级资金没有奖励,从已经制定政策的县市分析,高新区对于新业绩企业,年度数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临清最高奖励50万元。茌平标准是对当年新注册企业,当年实现业务,且年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0.04元/1美元,茌平政策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其他县市区没有已经出台的政策。跨境电商企业不享受此项政策。
(三)关联企业累计计算。
五、支持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和引进市外外贸企业
鼓励开展跨境电商以及引进市外外贸企业,对落户我县的跨境电商企业和市外外贸企业,按照进出口贸易额0.03元/1美元进行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具体实施按“一事一议”原则与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政策依据--《2021年度县市区外贸考核奖惩办法》
补充说明:对跨境电商交易额的考核今年首次进行考核。对跨境电商业务的奖励标准还没有统一标准。茌平标准是0.06元/美元,但是整个政策还在征求意见。其他县市区“一事一议”。我县标准参照做跨境电商企业的合同标准,一般在2分。我县制定3分标准,除去做该项业务的成本,企业仍有利可图。(一般做跨境电商成本是1美元1分)。
六、违背上级文件精神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七、企业进出口数据以海关统计数据为准,汇率以2021年12月31日当天汇率为准。
八、本办法由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12月31日截止。
九、对外贸企业的奖励政策以此文件标准为准。
一、政策背景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国外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欧美、非洲有些航线海运费同期上涨十倍以上。外贸目标管理的完成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困难。为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督促和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外贸业务,特制定本政策。
二、决策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外贸”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4号),扩大我县外贸进出口规模,促进外贸进出口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制定本奖励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促进我县外贸企业发展,扩大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外贸任务目标,认真落实和贯彻国务院“稳外贸”政策,根据国家、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冠县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奖励办法》。
四、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为顺利完成外经贸目标任务。我们对全县外经贸企业进行到底摸底调研,在实际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任务完成情况,对各乡镇进行了目标任务切分。同时成立县乡联合服务机制,对外贸企业进行全面业务服务,已经帮助企业新备案19家。在运输方面,加紧宝信铁路货场的改造,扩大铁路运力,降低运输成本。通过招商引贸,我县积极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冠县国资公司和德州宏运通公司联合成立冠县新思路公司,公司成立后,将大力推进外贸进出口的业务,从外贸、运输、海关、商检等多方位服务外贸企业的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外贸”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4号),扩大我县外贸进出口规模,促进外贸进出口结构优化和增长方式转变,拟定本奖励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群众意见1条,采纳0条、未采纳1条,详情见下表。
意见来源 | 反馈途径 | 反馈时间 | 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内容 | 采纳与否 | 采纳与否理由 |
刘*勇 | 电话 | 6月2日 | 对增量企业奖励偏低 | 未采纳 | 县级标准必须低于市级标准 |
冠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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