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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的公告

时间: 2023-09-08 10:26

索引号

3715250012/2023-26771961

发布机构

冠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9-08

名称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定于每年9月18日为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日,目的是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增强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战备观念。为做好2023年的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区和斜店乡、店子镇、清水镇。

二、试鸣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时整。

三、警报信号

依次试鸣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四种信号北京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时0分开始至10时20分结束。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

灾情警报:鸣l5秒、停10秒,鸣5秒、停l0秒,反复三遍,时间2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望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保持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各单位、社区和学校可结合警报试鸣组织防空防灾训练或疏散演练。

特此公告


冠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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